山东省2010年海岛执法监督
检查行动圆满结束,取得显著成效
为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》,保护海岛生态环境,促进海岛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,根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《关于开展2010年北海区海岛联合执法监督检查行动的通知》要求,自5月初至7月上旬,我省在全省沿海各地组织开展了2010年海岛执法监督检查行动。此次执法行动,在省厅的统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,全省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海监机构精心组织,密切协作,克服种种困难,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此次海岛执法检查行动,历时2个月,我省共出动海监执法车辆320余次,出动海监执法船艇160次,出动执法人员1370人次,执法检查海岛218个,其中有居民海岛34个,无居民海岛182个,500平方米以下海岛2个。
此次海岛执法监督检查行动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一是积累了大量的海岛执法检查图片资料和视频资料,进一步摸清了我省海岛特别是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现状,建立起了海岛执法基础信息档案,为我省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执法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。二是各地各单位将执法检查与宣传有机结合,采取各种形式,大张旗鼓地宣传《海岛保护法》,极大地提高了涉岛单位、作业者以及社会公众的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海岛意识,推动了《海岛保护法》的深入贯彻实施。三是各地各单位面对海岛执法装备还比较薄弱,执法环境比较复杂等困难和问题,不等、不靠,积极探索,大胆实践,圆满完成海岛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任务,从而锻炼了队伍,积累了海岛执法经验,提高了海岛执法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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