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态势良好,2007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4618亿元,占全省GDP的17.8%,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8.5%,各级政府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,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,严把用海“闸门”,实施依法科学规范用海。去年以来省级审批用海工作中依法否决或调整了5宗建设用海项目,节约优质岸线1000多米;审查出不规范养殖用海项目21宗,面积8万多亩,查处违法违规建设用海103宗。主要做法,一是不断完善海域使用管理审批工作程序。对所有建设用海项目实施立项前预审、受理后社会公示、现场勘查、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环节外业监督、专家评审、主管部门集体审议、项目竣工验收、批准后公告等程序,防堵管理漏洞。二是改进围填海造地平面设计。借鉴国际先进经验,对建设用海项目坚持保护自然岸线、控制人工岸线、提高景观效果的原则,推行人工岛、多突堤、区块组团式等对海洋环境影响小的围填海造地方式,在发展临海产业的同时,保护了自然岸线和海洋环境。三是加大海洋行政执法力度。加强海域使用管理、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监察执法的联动机制,实施岸段负责制和网格化管理,及时发现和依法严厉打击未批先建、批少建多、盗采海砂、无证用海等违法行为,促进了用海秩序的好转。四是关口前移,防范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。省纪委、监察厅、海洋与渔业厅等有关部门深入宣传贯彻监察部等四部委联合颁发、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《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》,强化教育培训,搭建依法管海用海的“高压线”,营造了严把用海“闸门”的良好氛围。
(海域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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